goto考研网 资讯 考研替考 业务经理花7.6万找“枪手”考试当天被识破

考研替考 业务经理花7.6万找“枪手”考试当天被识破

业务经理花费7.6万元寻找“枪手”,考试当天却被查出; 检察官建议判处候选人和候选人1至5个月的拘留

新京报讯(记者 王梦瑶)为了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离校多年的企业经理梁想到了找人代考。 “枪手”蔡某是在2016年研究生考试时被监考人员当场发现的。 昨天,海淀检察院以涉嫌代考罪对梁某、蔡某提起公诉。

这是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北京首例因考研被判刑的案件。

考生在线寻找替代考试机构

据海淀检察院公诉一庭代理检察官孙鹏介绍,真正的候选人梁某今年35岁,是一家知名电子公司的业务经理。 他原本拥有学士学位,为了获得更大的发展机会,申请了某所学校的MBA。 。

但由于已经离开学校多年,梁对自己的成绩并没有信心。 2015年10月,梁某注册后,在网上找到了替代审查机构,并与该审查机构的马某签订了《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梁某共向考试机构支付了7.6万元,考试机构为梁某找到了合适的考生参加考试。

随后,考试机构发现蔡某正在网上参加考试。 据蔡某供述,考试机构同意支付补考费500元至3000元,期末考试费根据考试结果而定。 这意味着蔡先生这次测试最多可以获得3000元。

据介绍,考生蔡某今年26岁,大学本科学历,无固定工作。 他平时在英语翻译组做一些翻译工作,后来在组里发现了考生信息。

2015年11月,梁某带着蔡某到考试所在学校核实信息,并现场采集照片。 准考证上,信息是真考生梁,照片是替补考生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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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证”照片不符引发怀疑

2015年12月26日,是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第一天。 当监考人员在考前检查考生信息时,蔡某的身份证照片与准考证上的照片不符,引起了监考人员的怀疑。

监考人员立即询问蔡某,但由于考试即将开始,为了避免耽误其他考生考试,监考人员先让蔡某进入考试。 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再次与其他老师核对考生信息,并在第一次考试结束后将蔡某带到考场。 经询问,蔡某当场承认自己代考,公安机关赶到后将蔡某带走。

蔡到案后,公安机关给梁打电话,询问他是否雇人代考。 梁某在电话中承认,并向公安机关自首。

■ 跟进

检察官建议拘留1至5个月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考试作弊罪。 根据规定,替他人参加或者允许他人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将受到刑事处罚。

海淀检察院公诉一庭代理检察官孙鹏介绍,公诉人在起诉书中给出的量刑建议是判处梁某、蔡某有期徒刑1个月以上5个月以下。 由于检查机构马某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系伪造,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检查机构进行调查。

记者了解到,海淀检察院对此案适用速裁程序。 孙鹏介绍,适用这一程序的前提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犯罪嫌疑人认罪的; 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累犯; 最终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法律规定,对适用速裁程序的犯罪嫌疑人,将酌情从轻处罚。

由于蔡某、梁某的犯罪行为符合上述四个条件,检方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适用快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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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an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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