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确定的进入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是考生进入我校参加复试的最低要求。 我校各学院(系/机构)可根据招生计划、生源等因素,提高本单位初试成绩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考生能否参加复试,以各学院(系/机构)公布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准。
其他
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指工作单位、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考生),报考基本条件复试初试成绩可与学校初试基本要求总分降低10分,单科线路保持不变。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援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大学生应征入伍”入伍退役现役”“高校选拔就业”“毕业生进村工作”等项目候选人,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总分加关怀政策到法规。
3、申请退出“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计划的候选人,可按国家文件规定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4、申请关爱政策的考生须将《2023年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关爱政策考生申请表》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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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附件:2023年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关爱政策考生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