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考艺术考生招生
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按照《关于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通知》(辽照考委字[2021]2号)进行。 44)。 2022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照各县(市、区)规定的时间登录网站报名参加文化专业考试并缴纳费用。 现场进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和现场资格审查。 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打印《考生报名表》,考生核对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印制《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考生报考证明》。
考生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也可以报考各种艺术专业。 在网上缴纳高考文化课程报名入学考试费的同时,缴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费。 报考戏剧、影视专业的考生按专业缴纳考试费,报考音乐、舞蹈类专业的考生按“专业”缴纳考试费。
2. 考试
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入学考试包括文化科目考试和艺术专业考试两部分。 艺术专业考试分为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一)文化科目统一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辽宁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9]9号),统一考试科目辽宁省2022年高考的高中学历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1科和3个选考科目(考生选择3个选考科目时,应先从2个选考科目中选择1个)物理和历史科目作为首选科目,然后选择化学、生物2个科目之一,思想政治和地理4个科目中独立选择2个作为重选考试科目)。 申请该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所在院校对相应专业的要求。
考生须持居民身份证和文化课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 文化科目统考时间另行通知。
(二)艺术类专业省统考
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对美术设计(以下简称美术)、戏剧影视、音乐影视三大类实行全省统一专业考试。舞蹈。 考生报考辽宁省统考范围内的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
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采用全省统一命题、集中统一考试的方式。 艺术学、戏剧影视、音乐、舞蹈等学科考试内容、范围、分值及评分标准参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统考指导意见》辽宁”。 辽宁省艺术类各专业统考总分为300分。
1.艺术类专业省统考
美术专业全省统考将于2021年12月4日在各市标准化考试中心举行。 美术专业省统考包括素描、色彩、素描三科。 每科满分为100分。 省美术专业统考素描、色彩科目采用图画考试模式,素描科目采用听写形式。
2.戏剧影视专业省统考
戏剧影视专业省统考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30日,地点为辽宁大学(沉阳市沉北新区道一南街58号蒲河校区)。 戏剧影视专业省统考包括表演、播音、主持艺术两个专业。
未参与省统考的专业(专科)招生院校可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 [2021]7号)和辽宁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调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戏剧影视类省统考专业的通知》(辽朝考委字[2019]7号) 27)等相关文件规定,学校考试应当自行组织或者安排在普通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3.音乐舞蹈专业省统考
音乐舞蹈专业省统考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至12日,地点为沉阳音乐学院(沉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省统考音乐舞蹈专业包括舞蹈表演(芭蕾舞、国标舞、中国古典舞、中国民间舞)、舞蹈学(舞蹈教育)、编舞、音乐表演(含打击乐、键盘演奏、流行音乐)五个专业。演奏、民族器乐、声乐、西洋管乐、西弦乐及相关“专业”)、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及相关“专业”)。
(三)艺术类专业校考
校考院校应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部分特殊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2021]号)要求组织学校考试。 7).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艺术类专业成立未满四年的普通高等学校不得组织参加省统考专业的学校考试,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省级统一考试。
部分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立的本科艺术院校(包括少数引用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的院校)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批准后,可在我省举办学校考试。
除独立本科艺术院校和教育部参照独立本科艺术院校批准的其他省属公办院校外,若艺术专业与我省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建议采用我省统考专业入学考试成绩如确需组织学校考试的,必须在我省统一考试合格的考生范围内组织。 学校考试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点学校测试。
外省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和高等学校所有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均为省统考范围内专业,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 未参加省统一考试的专业院校,可按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的学校考试组织办法录取。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除鲁迅美术学院、沉阳音乐学院外,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均按省统考成绩录取。 鲁迅美术学院、沉阳音乐学院招收的艺术类专业是否使用省统考成绩,将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 鲁迅美术学院、沉阳音乐学院艺术类专业属于辽宁省统考范围的,学校考试必须在省统考合格的考生范围内组织。
我省将综合、艺术、体育分档。 学校考试机构必须严格审核考生报考资格,严禁非艺术类考生参加学校补考(艺术类考生第10名考生号为3、7),参加学校补考的非艺术类考生将被取消校考资格。不被我省录取。 专业涉及省统考的考生,学校考试考生名单根据辽宁省招生办公室提供的省统考合格考生信息确定。 学校考试合格学生人数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3. 专业考试成绩
一、艺术类专业全省统考结束后,我省统一划定艺术类专业(专科)、音乐舞蹈、戏剧、影视专业全省统考合格分数线。 考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窗口”网站查询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分数分布及各专业合格分数线。
2、2022年我省考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窗口”网站打印成绩单。 专业成绩及格线以上的考生,可持成绩单,根据高校招生规定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决定是否参加高等学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学校考试。
4. 志愿服务
2022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考生报考志愿填报时间与普通高考考生相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相关专业省统一考试或学校考试的艺术考生,可填写相应的艺术专业志愿。 2022年艺术志愿者共三批。
本科预审:包括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少数高校实施)艺术类本科专业和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含利用我省省级美术统考成绩录取的美术设计专业),设立学院志愿者1名,每个学院设专业志愿者和无条件专业服从志愿者4名。
本科审批:包括除预先批准的艺术类专业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 本科批次录取分为两个阶段。 使用省统考成绩、实行全省统一备案原则的省统考专业和仅使用文化课成绩的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第一阶段录取本科批次。 并行自愿申报。 实行以“专业(含专业)+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含专业)+学校”为1名志愿者,考生最多可填写的志愿者人数为60人,可全部填报志愿,你也可以选择填写一些志愿; 本科院校其他使用学校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和不执行我省统一备案原则的艺术类专业将在本科批次第二阶段录取,并设立两个有序学院学校志愿者,各学院有4名专业志愿者和无条件专业服从志愿者。
高职(专科)批次:包括所有高职(技术)院校。 艺术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分两个阶段。 使用省统考成绩并实行全省统一备案原则的省统考专业,以及仅使用文化课程成绩的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 高职(院校)批次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并行自愿备案。 实行以“专业(含专业)+学校”为单位的志愿者模式,1个“专业(含专业)+学校”为1名志愿者,考生最多可填写的志愿者人数为30名,考生可填写up 所有志愿者也可以选择填写部分志愿者; 采用学校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专业和不执行我省统一备案原则的艺术专业将在高职(专科)批次第二阶段录取,并有两个有序的院校志愿者,每个学院都有4.专业志愿者和无条件专业服从志愿者。
除本科提前审批外,本科两阶段审批和高职(专科)两阶段审批将实施剩余计划“招募志愿者”的补充录取。 每批次都会安排一次“招募志愿者”的补充录取。 自愿设置和备案原则与原批次相同。 本科批次第二期和高职(专科)批次“志愿者征集”第二期设置批次服从志愿者。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也可以报考普通专科专业。 考生在同时填写志愿时,应注意各批次艺术类和各批次普通类录取时间的先后顺序。 入场时间重叠的批次不能同时申请。 各批次艺术类、各批次普通类具体录取时间及填报志愿者具体要求另行公布。
5. 入场
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招生、招生工作由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 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机构监督”的招生制度。 其余招生问题由院校负责解释和处理。
(一)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我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及格分数线和文化类专业招生控制分数线,本年度招生计划,以及候选人专业成就的分布。
(二)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立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少数参照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的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可自主设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自主确定文化成绩 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我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可在我省规定的文化课程控制分数线和专业课程及格分数线以上,进一步提高对考生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的要求。 有关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录取。
除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包括部分参照少数高校实施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外,拟入学的其他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具有满足我们要求的文化课程。 省规定的文化类课程招生控制分数线。
(三)在我省招生的艺术院校(专业)必须有物理、历史单独招生计划,我省按物理、历史进行招生备案。
各高校提前录取艺术类本科生、艺术类本科生第二阶段招生、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第二阶段招生,按照考生报送志愿时的顺序,遵循文化管控线培训班。 学校考生档案提供给相关院校,相关院校按照拟录取的专业文化课程控制线和招生简章的规定录取考生。
第一阶段本科批次和第一阶段高职(专科)批次平行志愿者按以下方式备案,文化课程成绩含高考加分:
1、美术设计类专业按综合分归档。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文化课程成绩/2+专业课程成绩。
2、播音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分分类。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文化课程成绩/文化课程总成绩×100×50%+专业课程成绩/专业课程总成绩×100×50%。
3、音乐学专业按综合分分配。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文化课程成绩/文化课程总成绩×100×60%+专业课程成绩/专业课程总成绩×100×40%。
4、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编舞专业按照专业课程成绩进行归档,综合成绩为专业课程成绩。
5、音乐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按照“专科”成绩备案,综合成绩为“专科”成绩。
6、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如安排艺术类批次招生,按文化课成绩备案,综合成绩为文化课成绩。
参加我省本科批次第一期和专科批次第一期并行自愿录取的艺术类专业,须以“专业(或专科)+学校”形式制定招生计划并实行统一备案我省的原则。 其中,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以“专门”的方式制定招生计划;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可以以“专业”或“专门”的方式制定招生计划。 专业多个“专业”成绩的,按照考生附加考试“专业”中最高分计算综合成绩。
本科批次第一期与高职(专科)批次第一期并行自愿备案原则为:经省统一考试合格的考生(不含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类专业)且已达到艺术类相应文化控制线,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写的专业学校志愿顺序,按照招生计划中的比例为1:1。
平行志愿者按照“得分优先、跟随志愿者、一轮报送”的原则,按照考生档案排名进行归档。 实行并行志愿填报统一录取模式的批次或阶段,考生成绩相同时,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或语文单科最高分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首选学科单科成绩,然后选择单科最高分,再选择单科第二高分,排序归档从高到低; 若仍相同,则比较考生意愿顺序,前者优先归档,若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归档。 。
(四)艺术类本科预录取院校、艺术类本科第二阶段招生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音乐舞蹈类专业第二阶段招生院校采用省统考成绩,若计划中明确了每个“专业”的招生计划名额,则按照“专业”综合成绩排队录取; 排队入场。
(五)文科本科生预审和本科审批录取时间早于普通本科生录取时间。 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志愿录取时间与艺术类考生普通本科录取时间重叠时,按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志愿录取录取。 艺术高职(专科)批次先于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
(六)各学校应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严格限制艺术类招生专业。 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将分批录取普通专业。 相关院校对艺术类专业有基本要求的,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目及入学要求应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涉及省统考的专业,学校不再单独组织学校考试) ),高考文化课程成绩要求不得低于学校非艺术类专业核定的成绩要求。 准入控制分数线。 其他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
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和校考是国家教育统考的一部分,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对省统考和校考中查出违规行为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暂行处理办法》高等学校违规招生行为(教育部令第36号)。
省统考、校考中被认定有违纪、作弊行为的考生,应及时向辽宁省招生办公室报告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录在高考诚信电子档案中,在录取时提供给各高校,作为考生的高考诚信电子档案。是录取的重要依据;被认定为代考或者让他人代考,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条修正案)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