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广西都城考研网为大家整理了《广西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方案》,希望对报考广西大学的同学有所帮助!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和《广西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结合《广西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科学规范,确保复试安全、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引。各学院应依据本指引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一、基本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复试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复试程序,确保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2. 第一志愿复试资格要求
成绩须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乙类考生)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上,并符合我校各学科、专业公布的复试资格分数线和复试要求。
三、插班考生复试资格要求
1. 转让的基本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插班专业相关申请条件,各招生学院可在学院复试及调整细则中具体规定;
2.初试成绩达到转专业第一志愿全国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且达到我校公布的各学科复试合格分数线;
3.转入专业应与你申请的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属于同一学科类别;
4.初试科目与转专业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题型的初试科目应与转专业科目相同;
5.原则上只有在职在职人员方可转入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课程;
6.报考护理专业(指体育科学与体育硕士、工程护理专业,下同)作为第一志愿的考生,转出该类型护理专业的,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转入地护理专业学科大类(类别)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护理专业作为第一志愿的考生,转入护理专业的,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转入地非护理专业学科大类(类别)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科学与体育硕士、工程护理专业之间的转学,按照护理专业内部转学政策执行;
7.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学、审计学专业硕士学位的考生,在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且初审成绩达到转入地转出专业和转入专业全国初审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申请互转,但不得转至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转至上述专业。
8.申报“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重点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项目录取;本专项计划以外的考生,不得转入本计划录取;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申请转入普通计划的考生,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转入地相应专业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10、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转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有关招生单位确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转入考生初试成绩要求。转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转制申请与审核
1.根据国家规定,我校每次开放调整系统时间不少于12小时,考生调整申请锁定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录取意见,系统将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填写其他申请。如某招生学科在此期间申请调整的学生不足,且现有的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我校将再次开放调整系统。我校硕士生复试及调整信息将在研究生院首页及时更新,请考生密切关注;
2.所有转学考生一切复试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招生转学服务系统”进行,否则转学无效;
3.对报考我校初审同一专业、同一科目的插班考生,各学院要充分讨论筛选,民主决定,根据考生初审成绩,确定复试人选名单;
4、招生学院在研究生招生网转学系统中选拔转学候选人时,应审查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学历要求,如发现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学历要求有误,应及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告。如候选人被列入复试名单,应提醒候选人在参加复试前出示相关验证报告。在选拔录取时,请注意使用系统的“选择性复试筛选”功能。
四、复审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应向招生院校提交符合复试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特殊项目考生还须提交原籍地教育部门盖章的《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重点人才项目硕士研究生报考人员登记表》(“少数民族高层次重点人才项目”考生)、《入伍批准书》和《退伍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项目考生),经招生院校审核符合条件后,方可进入复试。
5. 补考成绩差异及入围人员名单公布
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指标进行名额复审,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比例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公布,如达标生比例不足,将根据实际达标生人数组织复审。
考生可参阅招生学院复试细则,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分为第一志愿和转学批次,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初试各科成绩)将提前在招生学院网站公布,如有考生放弃复试,将依次替补。如考生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则不得再参加我校复试。
六、复审方式及内容
2024年广西大学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上(网上)和线下(现场)两种方式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形式、内容由相关学院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1.思想品德考核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复试时将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其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其他专业思想品德考核是否纳入复试成绩由学院确定,但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列入录取人选名单。考核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方式由学院确定。录取人选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致函考生所在单位索要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考生实际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品德状况。函件中寄送的考生实际表现材料须加盖考生本人档案或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印章。(档案转送函可在广西大学研究生系统中自行打印)
(二)业务评估
本次考核涵盖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本技能、科研潜力、综合素质三项内容,考核时间不少于15分钟。
1.外语听说能力考核一般包括考生的自我描述以及与评委的外语交流;主要考察考生是否具备阅读外文文献、了解国际学术前沿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2.专业基本能力考核与复试科目结合进行,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结构的扎实程度、实际操作技能等;
3.科研潜力与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科研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责任感、纪律性、协作精神、人文素质、心理健康等。
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相关专业/领域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考核内容及三项考核内容各自的分数权重。
七、复审结果
1. 总考试成绩的计算
1.初试标准分(满分100分)=招生专业认可的初试科目总成绩/认可科目数。
2、复试分数标准(满分100分)=思想品德考核分数×权重+业务考核分数×权重。
3.考试总成绩=(第一次考试标准分×权重+第二次考试标准分×权重)。
考生综合排序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以考试总成绩作为拟录取依据。各学院可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学校总体要求制定学院复试办法。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权重一般为50-60%,由学院确定并提前向考生公布。
(二)分批复审
各院校可根据实际招生规模分批进行复试,原则上对选择第一志愿的第一批考生进行复试,同一科目内不同批次的复试形式和标准应一致,具体安排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并提前通知考生。
(三)同等学历考生复试
具有同等学历要求的考生的重考、附加考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必须每门科目均通过(达到60分)才能列入录取名单。
8. 拟录取与录取
1. 排序录取
1.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复试录取,如招生名额有剩余,可插班入学,插班考生复试考核标准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2.每批复试结束后,自行对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序,并按照录取规定确定录取名单,如招生名额未满,可对下一批复试考生重新进行评比、择优录取。
3.特殊项目(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核心人才计划)人选单独排序。
2. 入学规则
1.同一学科(领域)申请人按总成绩排序,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 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优先考虑重考成绩较高的考生。若重考成绩仍相同至小数点后两位,则可根据需要增加考试。
(三)注释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列入录取名单;政审不合格、复试(复试标准分数线以下)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候补录取和补充录取
公布拟录取名单时,可以设置若干个候补名额,拟录取人放弃录取资格或专业招生名额增加时,按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候补人选。学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在调整系统中确认。招生学院在8:00至20:00期间两次(含两次,间隔1小时以上)未与候补人选电话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候补资格。
拟录取名单将于全校复试结束后在广西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九、学校复试的组织管理
研究生院在研究生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负责制定相关工作办法、分配录取名额、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复试办法和结果。复试期间选派专人进行检查,并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督导检查。
10.组织管理学院复试工作
学院是复试工作主体,按规定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督导小组和学科复试工作小组,选派负责教师履行职责;制定学院硕士学位复试规则并向社会公布,组织开展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对学院复试全过程进行督导。
11. 纪律要求
参加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规范执行招生工作制度文件。如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在本校报考硕士学位考试的,应主动报告,落实回避制度;工作涉及保密事项和内容的,应遵守保密纪律,服从监督;要遵守廉洁纪律,严禁在招生复试工作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工作人员违反上述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违反党纪、政治纪律的责任,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12. 候选人诚信要求及欺诈处理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取得复试资格的,取消其复试资格;考生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取得录取资格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报到时发现复试、录取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后,经查实复试、录取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的,取消其学籍。
13. 信息披露与公开
(1)我校使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作为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和归档平台。
(二)2024年广西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有关公告可在广西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或招生学院网站上下载,请考生密切关注。
广西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3231243;研究生招生业务监督电话:-3236371。纪律监督电话:-3232142;举报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