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2023年计划在全国范围内招收硕士生2450名;其中免试推荐生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50%,以最终录取人数为准。我校202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拟录取人数为拟录取人数,实际录取人数以国家正式发布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为准。除免试推荐生人数外,其余人数纳入相应专业统考招生计划(各专业统考计划后续更新,敬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二)我校2023年计划面向离退休高校学生招收若干名硕士研究生,统考专业目录内所有专业均可报名。
二、学制及培训
一、学制及学习年限
我校法学(法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不超过5年。
(二)培训方式
1.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期限内全日制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在基本学制或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采用多种方式、灵活安排时间,进行非全日制学习,同时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未在职人员不得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
3. 学位类型
1.学位授予权:培养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的研究人员,注重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后可获得相应学科的学位;
2.专业学位:以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注重培养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学生毕业即授予专业学位。2023年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研究生教育全部实行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的培养模式(5+3模式)。
三、申请条件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我校硕士生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型两类,两类硕士生专业代码不同。除符合教育部要求的录取标准外,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专业的报考条件提出了不同的要求。考生务必仔细阅读,避免报考错误。如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导致无法现场(线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无法补考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退役大学生士兵”特招硕士生除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外,其他报考条件与统招考生相同。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守纪律、法律。
(3)申请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候选人的学术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成人高等学校本科生、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机构本科生)和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的本科生。考生须于入学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外国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入学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
(3)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2年(自毕业之日起至入学当年9月1日止)以上,以及国家承认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本科生身份报考。
a.已完成本科专业规定规定的课程,并提交学校提供的在学证明和成绩单;
b. 申请专业与所学专业、现从事该专业相同或相近,且从事该专业2年以上;
c.重考期间需额外选修两门商务课程。
(4)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提出申请前须取得所在学校同意。
2.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我校拟招收护理学(专业学位)、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电子信息(专业学位)、药学(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等专业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国家文件要求,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坚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质量标准一致;学生可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学位证书。
(1)申请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不含应届毕业生),本科专业须与申请专业相关。
(2)申请人现职职业须与所申请专业相关。
(3)员工参加考试须先取得现任雇主的同意。
3.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请参阅《南方医科大学2023年推荐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相关通知。
5.报考该专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考生须报考与本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的专业;
2.部分专业要求:
(一)申请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的条件如下:
临床医学学位(1002)只接受本科专业为医学的申请者。
口腔医学专业学位(1003)只接受具有口腔医学或临床医学学士学位的申请人。
(2)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申请要求如下:
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精神科与精神卫生学、放射学、超声医学、核医学、临床实验诊断学、眼科学、麻醉学、放射肿瘤学、儿科学、小儿外科除外)只招收全日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学习期限5年及以上;
②研究方向: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学:只招收全日制西医临床医学、精神病学专业五年制以上本科毕业生(医学学位);
③研究方向:放射学、超声医学、核医学:只招收西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专业全日制五年以上本科学历(医学学位)申请人;
④研究方向:临床检验诊断学:只招收西医临床医学、医学检验诊断学专业(医学学位)全日制本科生,学习年限五年及以上;
⑤研究方向:眼科学:只招收西医临床医学、眼视光学专业(医学学位)全日制本科生,学习年限5年及以上;
⑥研究方向为麻醉学:只招收全日制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专业五年制以上本科学历(医学学位)考生。
⑦研究方向:放射肿瘤学:招收全日制西医临床、放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学习年限5年及以上。
⑧研究方向:儿科学及小儿外科:只招收全日制西医临床医学、儿科学(医学学位)本科五年制及以上学历人员。
(3)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2开头):招收全日制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学历生。
(4)中医学学位(专业代码以1057开头):招收五年制全日制本科中医学专业、针灸推拿专业、中西医临床专业学生。
(5)法学硕士(非法律)专业学位:申请前所学专业不为非法律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别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法学专业毕业生、自学考试法学专业毕业生不得申请)。
(6)法学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申请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仅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别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法学专业毕业生、自学考试法学专业毕业生、获得第二法学学士学位人员申请)。
(7)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同等学历要求,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8)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要求的应届或已毕业本科毕业生。已取得临床、口腔医学、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研究生。
四、报名程序
1.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日9时至22时;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日9时至22时,网上报名具体要求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网上确认:以教育部和考生选择的报名点规定为准。
(三)资格审查:我校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如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注释
1.考生须完整、准确填写个人信息,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写报考表格。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而无法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无法补考、无法被录取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写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学历(学籍)验证不合格的考生,应及时到权威的学历、学籍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名点和我校核实。
预计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的申请者,须在现场报名确认后一周内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主考院校教学部门出具的本科成绩单以及毕业专业的自学考试课程或网络教育课程设置计划。具有同等学历资格的申请者,须在现场报名确认后一周内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供相关高校教学部门出具的本科学习成绩证明或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书。
4.报名点选择:报名点是考试所在地,就近原则。报考我校的考生,只要符合报名点要求,即可在报名点参加考试。在网上选择报名点时,请仔细查看其要求或咨询当地报名点。
(五)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以各报名中心通知为准。
2.网上确认要求:
(1)各位考生应按照报名中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接受重新报名。
(2)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及考试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进行网上确认,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报考退役高校硕士生专项项目的考生还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伍证明》。
(3)入学当年9月1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大学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注册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应在确认报名时提供学历(学籍)证明报告。
(5)请各位考生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将不可修改,因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7)考生应按照规定配合报名点采集本人图像及其他相关资料。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定期查询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我校网站等,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5. 审查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2、初审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地点参加初试。
(三)初试科目详见《南方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分为全国统考和学校自编试卷,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四)复审及调整具体安排以届时发布的通知为准。
六、入场
1、我校根据全国招生计划、考生综合成绩(含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硕士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申请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我校;申请定向就业的考生请认真了解相关政策。因申请表填写错误导致无法入学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须参加我校规定的体检,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考生不得隐瞒自身健康状况,如身体状况不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4.我校计划于2023年6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初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如不符合相关要求,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费用
1. 学费: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学费为8000元/人·年;
2、全日制临床、口腔、中医专业硕士生学费为每人每年12000元人民币;
3、电子信息类、公共卫生类、应用统计学、应用心理学、护理学、药学、生物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生学费为8000元/人/年;
4.英语翻译、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律)、公共管理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人每年18000元人民币。
5、全日制硕士生学费为每人每年2万元人民币;
6.公共管理专业非全日制硕士生学费为27000元/人·每年,其他专业非全日制硕士生学费为20000元/人·每年。
(二)住宿费:按上级部门批准的相关标准执行【1500元/人/年、1700元/人/年(有空调)】,如上级部门调整收费标准,则按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3.教材费:自费。
八、奖学金政策
具体奖学金政策按照《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学金体系方案》执行。
九、其他说明
(1)农村(基层)订单导向考生报名前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否则将取消考生报名和录取资格。
(2)考生须认真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均不得修改,因信息填写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生初试成绩、复试安排、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四)招生专业目录中未列出导师姓名,所列研究方向为考生了解专业研究动态及报考参考,导师将在复试或录取后由师生共同选择确定。我校导师信息、学科建设、科研情况请查询各学院及研究生院网站。
(五)我校硕士生报名、考试、复试、录取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非我校公布的其他渠道信息恕不解释,敬请留意,切勿受骗。如以上内容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学校相关安排发生变化,将另行以文说明。解释权归南方医科大学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