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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申请受理时间

一、2024年国家公派高水平大学研究生项目报名时间和选拔范围有何变化?

答:原国家公派高水平大学研究生项目中的“中外合作通道”已调整为对外合作项目并正常实施。 2024年,国家公派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所有研究生项目均须通过“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申请。 博士学位项目申请受理时间自北京时间3月10日0时起至3月31日24时止; 联合培养博士生和博士生导师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期自北京时间5月10日0:00开始,至北京时间5月31日24:00结束。

继续面向全国和部分国家留学人员公开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将从全国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中选拔。

2、如何联系留学机构以及联系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申请人需自行与外界联系,获取录取通知书/邀请函等材料; 联合培养博士生主要通过所在院系和导师与国外学习单位和导师联系,制定联合培养计划并获得邀请函。

注册前,您需要获得外方的正式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 联系过程中,请写下您的联系地址、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等信息,以便顺利获取外方邀请函/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并注意保留对外交流过程中的重要信息。接触过程。

3、留学机构可以是港澳台地区的大学研究所或机构吗?

答:不。

4、邀请函应包含哪些内容?

答:邀请函应明确载明以下内容:

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机构等;

留学身份:博士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生;

留学期限:明确注明留学期限及起止日期;

外籍教练信息;

出国留学专业或受邀者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和工作语言;

免费学费或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时无需提供)。

5、联合培养博士生邀请函中应如何表达身份?

答:联合培养的博士生赴美等国获得的邀请函上的身份可以是Joint Doctor Student、Visiting Student、Visiting Researcher或类似表述; 联合培养的赴英博士生必须明确标识为联合博士生、访问生等学生类别表达。

6、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如何确定?

答:博士生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 留学期限超过48个月的,资助期限最长为48个月。 留学期限不超过48个月的,资助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相同。 截止日期保持一致。 另外,申请时为自费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留学期限及入学后资助期限从博士生第二年开始计算。

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出国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资助期限大体与出国留学期限一致,具体细则由国内外导师商定。

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根据拟就读院校的学制、外方录取通知书(或正式邀请函)中列出的学习时间、个人申请期限和专家评审情况确定意见。 具体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将在入学时确定。 以录取文件为准。

7、公派留学奖学金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资助内容为资助期内的往返国际旅费和奖学金。 该奖学金用于资助留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和生活费用。 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刊资料费、替补费、签证延期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和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如果我收到了多所国外大学的邀请函,申请时可以同时申请多所大学吗?

答:不可以,申请时只能向一所境外院校提出申请,并提交该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邀请函。

9. 申请前需要获得外方邀请函/录取通知书吗?

答:是的。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前需要获得外方的正式邀请函/录取通知书,这是必要的申请材料之一。

10、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是否必须依赖国外机构与我校已有的协议?

答:联合培养博士生无需提交境内外机构合作协议。 但在对外接触阶段,应主要邀请国内导师协助对外接触,与国外导师共同学习制定学习计划。 国内外监管者之间应该有国际合作的基础。 ,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联合培养,提高留学效益。

11、公派留学人员的身体条件有哪些?

答:身心健康是申请者应满足的条件之一。 申请前,申请人应了解自己的身心健康状况以及目的地国家的生活条件和健康要求,以确定自己是否适合长期出国留学。 大多数公派出国留学时间超过6个月的学生,在出国留学前必须到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体检,并取得《国际旅行健康证明》,并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审核合格。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可以派送。 具体信息请登录留学服务机构网站。

12.我在国外获得了全额奖学金,可以再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资助吗?

答:不需要。但已获得部分奖学金(指扣除学费后未达到国家公共奖学金资助标准的国外奖学金)的可以申请。

13、国内应届本科生、硕士毕业生毕业后如何申请攻读博士学位?

答:学校毕业学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须经国内工作单位推荐。

14、公司员工可以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吗? 对企业性质有什么要求吗? 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答:是的。 根据项目指南,国内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并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攻读博士学位。 对企业性质无特殊要求。 受理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交《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补充材料。

15、连续硕士、博士生或直接博士生可以申请该项目吗?

答:申请硕博联合培养的学生或直接博士生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的,申请时必须已正式转为国内博士生身份。 为确保留学目的明确、联合培养计划可行,建议申请者在申请时已完成博士论文。 打开话题。

已进入博士阶段的人员不能申请攻读博士学位。

16.我可以申请国外大学硕士和博士联合培养项目吗?

答: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但必须在正式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中明确说明最终目标是攻读博士学位,并且必须无条件转博士。 此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免试直接进入研究生院的水平。

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在读硕士、博士生、直接博士生不得申请出国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17、如何获取《留学机构推荐表》?

答:申请人在国家政府主办的出国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后,需提交并打印。 《留学单位推荐表》是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并随申请表一起提交。 打印出来,而不是单独打印。

18、单位推荐表由谁负责填写、由谁负责转发?

答:单位推荐表是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网上报名阶段报名系统中不显示该表)。 推荐信由申请人所在地政府公派留学主管部门(学校、部门、研究所等)逐一填写。

相关院校的申请者,其《院校推荐表》电子信息由各学校主管部门录入网上报名系统; 其他院校的申请者,其《院校推荐表》电子信息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处理。 由单位负责录入网上报名系统。

19. 申请表提交后可以更改吗?

答: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后,在受理单位受理前可以撤回修改。 但受理单位受理后不得撤回申请表。 受理单位收到后确需变更的,需联系受理单位退回,并在项目申请系统关闭前重新提交申请表。 建议第一次填写申请表后,一定要仔细核对,确保填写正确。

20、提交材料时应注意什么:

答:(1)保证材料的真实性,确保材料上传完整;

(2)请按照提示详细填写培训计划。 这是复习时非常重要的材料;

(三)国内外导师信息应准确、清晰。 外籍导师的简历最好由导师本人提供并附有本人签名;

(四)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培养计划须由中外导师共同起草并签字;

(5)申请人提交的成绩单应从本科学历开始。 如果您是硕士/博士生,请提供本科学位到最近结束学期的成绩单(不仅是上一年的成绩单)。

21、外语要求第二项为“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言国家出国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如何确定呢?

答:曾在同一语言国家或地区留学或工作过的证明可以提供以下任意一种:

(一)历年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二)能够证明留学期限、留学机构、学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①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需提供:国家移民管理局官方网站打印的个人出入境记录、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所在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教育部。

②曾在国外工作、学习过的,需提供:国家移民管理局官方网站打印的出入境记录,以及曾在国外工作、学习过的单位出具的出国工作、学习证明。

22、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合格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获得WSK考试合格证书。

23、雅思、托福、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等外语成绩必须在有效期内吗?

答:是的。 雅思、托福、WSK、韩语(TOPIK)成绩有效期为两年,申请时成绩必须在有效期内。

24、选择留学身份后可以修改吗?

答:不需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首先要选择留学身份,然后选择留学国家和项目名称。 出国留学身份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如果您需要更改,您必须注册一个新的用户名。

25. 如果我在非英语国家留学,工作/学习语言是英语,我可以根据我的英语成绩进行申报吗?

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申请受理时间

答:是的。 但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俄语等的,申请时应提交相应语言的资格证明。 具体要求见《项目指南》第十四条。

26、网上提交申请后,是否需要邮寄纸质材料到国家留学基金委?

答:不需要。 申请人是否需要提交其他材料以受理单位的要求为准。 接收单位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书面材料。

27、如果拟出国留学的机构向攻读博士学位的申请人收取费用,申请人可以自行支付费用吗?

答:不可以。申请者须获得外方学费减免或外方提供的学费资助,个人不得自行缴纳学费。

28、如果境外院校不全额免除学费或不全额补贴学费,是否会影响该项目的申请?

答:申请攻读博士学位时,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上必须明确注明“免学费或全额学费资助及其他相关费用信息”。 各个国家对免费学费的表述可能略有不同。 详情请参阅项目栏目“相关国家及发货须知”。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时,录取通知书、邀请函中无学费相关内容的,视为不收取学费; 如果外方明确收取学费,则不符合要求。

29、全国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外籍导师招生名额有限制吗?

答:国家公派研究生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原则上最多可支持2名当年相同留学身份的新生在同一导师的指导下到国外学习。 即外籍导师同年最多可在国外招收2名新生、2名博士生。 国内联合培养博士生。 往年录取的学生不计入本年度名额。

30、外方发出的邀请函/录取通知书上的留学期限为3-4年,申请资助时如何确定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

答:如果外方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仅注明留学期限在一定范围内,建议申请人与拟就读院校院系或导师联系并要求其出具补充材料,明确实际留学期限。 填写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

31、如果网上申请报名系统中没有申请人拟出国留学的单位,我可以申请添加吗?

答:是的。 如果部分留学单位目前不在信息平台列出的留学单位名单中,申请人可以按照相应的提示和流程在线申请新的留学单位。

32、应提交申请材料中的学习计划(外语)与网上申请表中的培训计划是否为同一份材料?

答:不需要。应提交的申请材料中的学习计划由申请人与外籍导师和国内导师共同制定,且应为外文。 申请表中的培训计划应为中文,并请按照信息平台要求的长度填写。

33、在信息平台填写申请表时,如果学习专业和留学专业不完全一样,应该填写学习专业还是拟留学专业?

答:您应填写拟出国留学的专业名称及其对应的二级学科代码。

34、如果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申请过国家留学项目,这次可以重复使用上次填写的申请表和上传的材料再次申请吗?

答:不需要。再次申请,需要使用重新注册的账号,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在线提交。 之前的申请记录与本次申请无关。

2、评估阶段:

35.项目评审的基本选择标准是什么?

答:国家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学生去国外一流大学、科学地选拔一流学生”的要求进行选拔。研究机构或学科并在一流导师的指导下学习”。

评审包括材料评审和专家评审两部分:

(一)材料审核环节

主要评论:

-申请人是否符合项目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如年龄、外语水平条件等。

-申请材料是否合格,如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整、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

– 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根据提交的国外录取通知书/正式邀请函以及外籍导师确认的学习计划中列出的期限确定。

(二)专家评审会

专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申请人的综合素质。 包括申请人的专业基础、学业成绩、经验能力、综合表现、国际交流能力(包括外语水平)和发展潜力等;

-拟就读的国外院校在所选学科和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和国际认可度;

-外籍导师的学术背景、在该领域的影响力、历年对公派留学人员的指导情况、同期指导的学生人数等;

-您拟出国留学的专业是否是国家战略急需的; 是否是你打算出国留学的国外单位的优势或特色学科;

-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和留学计划的可行性;

-所在单位的推荐以及申请材料的准备等。

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的,将不予录取。

3、录取派遣阶段:

36.被录取后你会收到什么材料? 出国留学资格的有效期是多久?

答: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国家出国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材料,包括:国家留学基金委正式录取通知书、《资格证书》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英文资助证明等。使用英文资助证明打印件办理签证等手续。

录取的考生一般应于当年派遣。 出国留学资格有效期至入学次年12月31日为止。 过期后将失效。 详情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未按期派遣的,五年内不得申请国家公派留学。 即使被录取的学生经批准同意放弃学历,2年内也不得再次申请公派留学。

37.被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后,可以申请延期、变更留学机构、导师、国家吗?

答:原则上不会。 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用人单位同意网上提交申请,并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欧亚非司或美国与大学事务部按规定审批。学习国家。

38、奖学金、银行卡相关问题如何解决?

答:有关银行卡和奖学金发放及结算等事宜,请参见《关于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改革发放的问答》(及)。 您也可以拨打:+86-分机号。 7、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39. 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签证办理和机票预订吗?

答:签证申请、预订出国及回国机票等事宜不属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范围。 相关事宜需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咨询。

40、联合培养的博士生在联合培养期间可以同时完成国内学位答辩吗?

答:留学生必须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派出。 出国留学并完成学业后回国参加毕业答辩。 出国前或留学期间参加并通过毕业答辩的,应及时办理国家公派留学终止手续。

41. 入学后,我已获得外国移民签证或外国永久居留权。 我还可以被发送吗?

答:不会。一旦获得外国人移民签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权,国家公派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不再受理签证和机票申请。

42.国家工作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有哪些?

答:学生出国留学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 留学生在出国留学期间,应当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公派留学项目》的有关规定。出国协议》,自觉接受选拔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建议。 指导和管理。 完成学业后,须按期履行回国义务,服务期限为两年。 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毕业后,经批准可以从事博士后研究1-2年。

4.返回阶段

第四十三条 回国后,必须履行两年服务期。 如何计算呢?

答:公派留学人员完成学业后,必须按期履行回国和服务两年义务。 回国服务时间从留学生完成学业回国入境之时起算。 (具体参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相关规定)

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本科生、硕士生,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延长回国服务期限。 项目另有规定的,按照要求。

博士研究生毕业或者博士生联合培养回国获得学位后,经批准,可以出国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限不超过两年。

五、留学生申报相关问题:

44. 哪些国家的留学生可以申请该项目?

答: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继续向美国、加拿大、古巴、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以色列、南非、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捷克开放共和国、德国、法国、瑞士、比利时、奥地利、荷兰、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瑞典、丹麦、挪威、芬兰、英国、爱尔兰、匈牙利、塞尔维亚、墨西哥、哥斯达黎加、巴拿马、北方等42个国家韩国、印度、埃及、罗马尼亚、保加利亚、波兰和马来西亚已入选。 该选择不对其他国家的留学生开放。

45. 出国留学有什么要求?

答:已被国外大学、科研机构正式注册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国家公派硕士应届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且离校时间不满一年的人员(毕业后回国的除外)、自费出国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 一年级学生。 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时应已收到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通知书(或外籍导师的正式邀请函)、学费减免或学费资助证明; 博士生一年级学生应继续在我校攻读博士学位。 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而转学的学生除外),须提供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导师同意书、学费减免或学费资助证明。

46. ​​录取审核时,海外学生与国内申请者的待遇是否不同?

答:不需要。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各类申请者,国家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将按照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评审录取。

47、留学生被录取后,是否需要回国办理派遣手续?

答:(1)自费留学人员入学后须回国办理派遣手续,包括签署《国家政府派出留学协议》、预订机票等,并自己负责回国的国际旅费。 留学生如需办理来华留学目的国签证,可直接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已在境外申请签证的,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二)申请时为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可续签《公派出国留学协议》,并直接到新留学所在地中国使(领)馆办理注册手续——国外机构。 如果直接赴第三国攻读博士学位者,国际旅费需自行承担。 如果您确实需要返回您的国家来完成这些程序,则必须根据原始学习计划向您的国家报告,然后根据您新近入学的出国学习状态再次仔细阅读所有调度程序。 返回该国的旅行费用和国际旅行费用向您要获得博士学位的国家将由国家留学基金会承担。

48.对于那些在国外学习博士研究第一年的人,在申请时自费,如果被录取,他们的出国留学期和资金期是如何由该国政府确定的?

答:对于那些在申请博士学位时自费的第一年的人来说,入学后出国留学期和资金期限将从博士课程的第二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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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an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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