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to考研网 资讯 厦门大学法学院直博生选拔细则及招生办、研究生院的通知

厦门大学法学院直博生选拔细则及招生办、研究生院的通知

根据厦门大学招收博士生相关精神和《厦门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评审指导意见》,制定本选拔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厦门大学法学院2020年总体招生目标计划和各类专项计划博士生招生。 继续攻读硕士、博士生和直接博士生的选拔按照《厦门大学继续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选拔办法》、《厦门大学继续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选拔规则》执行。厦门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学院直属博士生选拔细则》及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相关通知。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已获得硕士学位者;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必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已在国外获得学位者,报名时须提供出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者提交)。

3、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以我校当年限制报考的外语为准)。 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具有425分或以上的证书或考试成绩)或具有相当于同等英语水平的外语成绩证书。

4、有至少两名与所申请学科领域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的西赛网书面推荐信。

2. 申请及录取类别

考生申请类别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 录取类别与申请类别相同,报名后不得更改。 建议考生在申请时慎重选择。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校全日制学习。 在职考生还必须从原单位辞职,并提交辞职证明,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非就业考生须提交非就业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除外)。 毕业后可以选择双向职业,选择自己的职业。

2、制定全日制就业型博士生:我校仅有单独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重点人才计划”、“西部地区高校对口支持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计划”、“新疆高校定向培养博士教师计划” 》,《大学思想》《政府工作骨干计划》和《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可招收以就业为目的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该类非就业考生需转人事档案毕业后按入学前签订的协议到指定单位就业;在职考生入学后可将人事档案、户口、薪资关系等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到目标单位工作。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生:我校仅招收“教育学博士专业学位计划”中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生。

三、报名及材料要求

1.凡申请我校博士研究生,均须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报名分两步进行:一是网上报名并网上缴纳申请费;二是网上报名。 二是将相关登记材料寄(送)至申请部门。 以上两步缺一不可。

2、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时间:

(一)2019年12月1日—2019年12月20日。网址:(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具体报名要求和程序请参见我校考试中心网站相关通知。

(二)申请费每人160元。 申请费一旦缴纳,将不予退还。

3、向申请部门寄(寄)申请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后,考生须于2019年12月27日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报考院系,逾期不再受理。

发送至法学院的申请材料(需使用EMS,于2019年12月21日前发送)包括:

(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20年博士(含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表》,考生须在“自我陈述”栏、政策通知栏等处亲自填写登记表最后一页上的签名 签名确认。 其他总体计划在职考生须签署承诺书:如被我校录取,将辞去原工作岗位,提交辞职证明,将人事档案及薪资关系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

(2)身份证复印件;

(3)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无硕士学位证书者免于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只需提供在校生证明复印件) ID); 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报到时需提供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

(4)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无学士学位证书者免于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以专科生攻读硕士学位的,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提交大专毕业证书);

(五)加盖所在机构或档案所在单位研究生院(系)公章的硕士学位学习成绩单;

(六)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七)两名申请领域副教授(或同等职称)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八)候选人的自我报告(主要包括候选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九)科研成果清单(列出代表性学术成果),提供已发表的学术论文、硕士论文或硕士论文摘要(包括评价信、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等)、其他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并提供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或其他科研成果的不端行为检测报告(该报告需为经CNKI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的“全文版”报告表。在报告表第一页的空白处签名);

(10)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格式定制,并附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清单。

笔记:

1、上述第(7)-(10)项必须按照法学院规定的格式填写。

2、应聘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 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包括复试、考核)和录取资格。

4、申请材料审核及初选

法学院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学校材料审核组负责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将符合要求的材料提交学校西赛网导师组审核。 西赛导师团队将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中体现的专业基础、学术背景、科研经历和成果、专家推荐信、外语水平、博士研究生科研计划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给出结果。

学院按照二级学科范围内评价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和差值比例(录取与评价比例最高为1:3)确定评价入围名单,并通知入围名单候选人参加评估。

申请名单、初审名单、入围评审名单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厦门大学法学院直博生选拔细则及招生办、研究生院的通知

入围考核的考生将在考核前前往法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考核时考生须亲自携带以下材料到各部门检查:

1、完整填写并盖章的《厦门大学法学院2020年度博士研究生政治表现考核表》(注意表格底部备注);

2、身份证原件;

3、本科、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需携带硕士生证原件及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4、外语证书原件;

5、学术成果、获奖证书等其他申请材料原件(按填写顺序提前排列);

6、体检表(温馨提示:必须提前到大学路厦门大学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携带近期一寸彩色照片、笔和体检费,即可领取体检后次日下午体检表);

注: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 复试

复试考核分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考核总分)、外语考核(占考核总分的10%)、专业考核(占考核总分)三部分。占总考核分数的90%)。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

考核形式是写政治论文。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考核总分。 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外语水平评估

无论专业如何,整个医院的评估都是统一的。 考核采取笔试形式,通过专业外语翻译、摘要撰写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按百分比计算,满分100分。 外语考核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10%。

(三)专业评估

考核形式为笔试或面试或笔试和面试,由法学院二级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根据学科情况组织。 各专业的考核方法如下。 详情请参阅法学院网站公布的《2020年法学院博士生复试规则(分专业)》。

评估结果按百分比计算,满分100分。 专业考核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90%。

专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综合素质(占考核分数的50%):考生的整体情况(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术道德、职业道德、创新能力、表达能力、合作精神、身心状况、特长、外语)水平、专家推荐、博士阶段学术规划等)进行理解和判断。

2、专业基础(占考核分数的40%):考核考生的综合法律知识和所申请的二级学科专业知识。

面试阶段,要求考生做10分钟的PPT报告(包括个人介绍、过往科研工作介绍、博士阶段学术计划、前沿学术文献等)

6. 入场

1、根据复试成绩,在二级学科和招生计划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 拟录取结果由“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最终录取名单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批准为准。

2、学位认证:

考生(除直接攻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外)需将电子版高等学历(学历)认证报告及在线验证码(或报告号)上传至我院博士生导师处学生被确认被我校录取后。 对于报名系统,考生必须在2020年5月30日前完成此项操作,具体时间请关注招生网站和院系通知。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入“学籍查询”在线申请学籍验证,并下载其硕士身份认证报告); 非应届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认证,下载硕士学位认证报告)或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输入“学历查询”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下载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注:如上述电子认证不成功,请向相关部门申请书面学位(学历)认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考核(包括笔试、面试等)不合格的; 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体检不合格者; 思想道德考核不合格的; 经审查被认定抄袭或学术严重不合格者。 最终的人。

七、时间安排

1、2019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20日期间,考生须报名并缴费。 网址:(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具体报名要求和程序请参见我校考试中心网站相关通知。

2、2019年12月21日前(以邮戳为准)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然后将申请材料通过邮政快递EMS寄至学院。 送货地址为: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B320大学法学院黄先生(邮政编码:361005,联系电话:-2185891)。 交付日期在 2019 年 12 月 27 日之后的申请将不再被接受。

3、2020年1月2日前,学院将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申请名单,为期3天。

4、2020年1月7日前,各专家组完成评审,推荐考生至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参加复试。

5、2020年1月9日前,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专家组提出的推荐人选进行终审,形成复试人选名单,网上公示7天。

六、2020年3月11日下午,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进行报名并审核原始材料。 报到地点:厦门大学法学院B320。 入住时间:下午14:30-17:30。

7、2020年3月12日上午:9:00-10:00思想政治素质道德考核、10:30-11:30外语水平考核; 下午:3:00-5:00 专业考试(民商法、国际法、财税法)。

8、2020年3月13日,分批进行面试和考核。 详细安排将于报名时公布。

九、2020年3月25日前,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网上公布,为期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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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an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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