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守法律法规。
3.申请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候选人的学术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成人高等学校本科生、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机构本科生)和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的本科生。入学当年(具体入学时间以学校规定为准)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外国学历学位证明》,否则入学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
(3)学业水平与大学毕业生相当的申请者,须于网上报名截止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并附上相关材料。学业水平与大学毕业生相当的申请者,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学业水平与大学毕业生相当的申请者包括: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在校生;
②获得国家认可的高等职业院校学历证书2年(自入学当年毕业至入学)以上,修完相应本科专业核心课程11门及以上,成绩合格(需由具有相应本科专业培养资格的培养机构教务处出具成绩证明),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4)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申请前须经其培养单位同意。
5.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研究生推荐免试(免初试、插班)信息公开与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写申请表,参加复试。被推荐的考生逾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不再保留推荐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荐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被取消推荐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试初审条件的考生(如军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等)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免试、转学)信息公开与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6.报考工商管理(招生代码125100)、公共管理(招生代码125200)、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程管理(招生代码12560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招生代码045101)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申请者,除须符合上述第1、2、3点的要求外,还须符合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要求;或已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等职业院校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达到相当于学士学位的水平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要求;或已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或以上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其他要求请查阅研究生院网站招生首页的《大连理工大学2024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大连理工大学2024年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大连理工大学2024年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7.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申请者除符合上述第1、2、3点要求外,还须大学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成绩优秀,发表过科研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并经考生所在单位及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或获得硕士、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成绩优秀,并经考生所在单位及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具体要求请参见我院网站招生首页《大连理工大学2024年单独考试硕士生招生简章》。
8.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重点人才项目考生,详细要求请参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首页《大连理工大学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重点人才项目”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9.报考退役高校学生专项硕士研究生项目的考生,应为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的高校学生,符合报考硕士学位项目条件[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科(含高职)毕业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应届)在校生和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普通本科(高职)毕业生(应届)在校生和新生,下同]。报考时,考生应选择填报退役高校学生专项硕士研究生项目,填写本人入伍前录取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并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役证明》供审核。具体要求请参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首页《大连理工大学2024年“退役高校学生”专项硕士研究生项目招生规定》。
二、招生计划
1、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生目录模块公布各专业的统考招生计划(按专业公布,即任一研究方向为该专业同一学习方式下各研究方向的统考招生计划总和)。各专业的统考招生计划将根据国家向我校下达的最终招生计划、实际录取推荐人数、统考考生报名情况等进行调整;
2.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重点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名额请参照相关招生规定。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参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符合以下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未按要求提交信息的,将不享受相应的照顾或加分政策。
1.对完成“西部志愿服务”“三支一助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海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并经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初审总成绩加分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转学)“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军队中荣获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3.对完成“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项目并经考核合格以上人员,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的,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生的,初试总成绩加15分。
加分不累计,符合两项或以上加分要求的考生可获最高加分。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主动定期查询各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报名资格审核及注意事项等信息,并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资格审查
报名完成后我校将对考生的学历要求(学籍)及报名条件进行审核。
1、未通过网上学历认证的往届考生,须于2023年12月22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或《国外学位认证》,否则我校不予准予参加考试。因在读认证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前提供上述材料之一的考生,须向我校提交在读学历认证证明,并在补考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之一,否则我校不予准予参加补考。
2、未通过学籍网上核查的本科生须于2023年12月22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籍网上核查报告》,否则我校不予准予参加考试。因认证手续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前提供上述材料的,须向我校提交所在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办理证明,并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否则我校不予准予参加复试。境外本科毕业生须在初试前向我校提交相关说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考生须在入学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否则入学资格无效。
3.在校在读研究生报名前须取得其培养单位同意,并须于2023年12月22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学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证明,否则我校将不予允许参加考试。
4.应届毕业本科生和预计通过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方式毕业的本科生,如在入学当年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位证书,其入学资格无效。
5. 审查
1.初步审查
初试为笔试形式,初试时间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初试自考科目安排请以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
初试科目信息查询网站:
:8080/zsgl/zsmlgl/zsml_ss.aspx
导师信息查询网站:
(二)复审
复试一般包括外语水平、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等测试与考核,具体复试办法、时间、地点、方式及调整情况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公布,具体请以复试前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主页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具有同等学历要求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除外),其初次考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再修读所申请专业的两门本科核心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考核
我校将采用“函询”方式,在复试的同时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修养和综合文化素质进行考核。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我校提交《大连理工大学毕业生思想政治和综合文化素质测评表》(附件1),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 体格检查
考生被暂定录取后,校医院将组织统一体检。体检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中取消乙肝检测的通知》(教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并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联 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的通知》(教厅[2003]3号)等规定执行。
8. 入场
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程序和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确定录取人选名单。
九、学习年限与专业
学术型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硕士生,学习期限为3年。招生专业、培养院校等信息请见:
专业学位研究生: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期限为3年。招生专业、培养院校等信息请见:
10.学费及奖学金政策
1、学费标准按财政部门最新发布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执行,具体请参见大连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
2.我校统筹政府投入、自筹资金、科研经费及社会捐赠,建立健全硕士生奖励资助制度,提高硕士生待遇水平。全日制硕士生奖学金分为: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硕士、博士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三类奖学金可同时获得。
(1)硕士学位奖学金面向学制内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MBA专业除外),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每月800元、二等奖学金每月650元、三等奖学金每月500元。
(2)学制期间获得过一等、二等奖学金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MBA专业除外),可享受相应等级的硕士学位奖学金,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
注:硕士生一年级奖助学金及奖学金评定主要依据入学时初试、复试成绩,入学时确定;二年级及以后学年根据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综合表现等情况动态调整。
(3)学校为通过硕博联培考核的硕士生设立专项奖学金,标准为1000元/月,奖学金自学生通过硕博联培考核后的第三学期起按月发放,直至学生转为博士生。
另,关于我校设立的研究生各类荣誉称号及专项奖学金详细信息,请参见《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
以上规定具体执行细则请参见当年相关文件,招生过程中如相关部门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参照执行。
11. 其他说明
1.我校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特色专业除外)原则上招收非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除外,以上专业考生就业证明提交方式按有关招生规定执行)的考生,须于2023年12月22日17:00前将加盖工作单位印章的就业证明扫描件(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应分别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原则上不为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提供住宿。 非定向就业硕士生须按规定时间一次性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转至我校,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或在网上报名时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在线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无法被录取,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已被保送入学且需保留入学资格的推荐生,须于2023年10月24日前填写《硕士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院系批准后,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其他已被保送入学且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于2024年4月15日前填写《硕士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院系批准后,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笔记:
(1)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下载地址
(2)希望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入学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外国学位证明》(具体入学时间以学校规定为准),否则入学资格无效。
(3)保留录取资格的考生,学制、奖学金、答辩标准等各项政策按照录取当年的规定执行。
4.招生过程中,如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