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 是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徽省政府共建的大学。 也是国家国防科工局与教育部共建大学。 学校始建于1945年,1960年被中共中央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2005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2009年成为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大学。 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大学行列。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3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1个。 观点。 学校现有硕士、博士生导师1500余人,硕士、博士研究生14000余人。
一、基本情况
1、招生规模:2023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含推荐免试研究生)约3400人。 其中,自主招生计划20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16人,退休大学生专项计划40人。 共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750余人。 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人数为准。
2、专业领域招生:2023年,我校招收109个(含独立设置)学科专业(领域)硕士研究生,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类别21个。
三、招生方式:2023年研究生招生采取“推荐免试”和“报考”两种方式。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术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本科毕业生,可在那时。 考生在入学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入学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
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院校学位满2年(从入学当年毕业至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符合我校相关学院要求的,如有具体学术要求,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术能力状况报考。
④已取得硕士、博士学位者。
研究生报考须经培养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报考法学(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第(一)项要求。
2、申请前所修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为0301】、专科层次法学毕业生、形式为法学毕业生)自学考试等)不得申请。 申请)。
(三)报考法学(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第(一)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仅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法学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法学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已取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可申请)。
(四)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代码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125602】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第(一)项第(一)、(二)、(三)项要求。
2、大学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或取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院校学位或大学毕业,符合相关学院规定的具体学历要求,达到相当于大学本科学历水平并有5年工作经验的人员2年以上工作经验; 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五)报名参加个人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第(一)项第(一)、(二)、(三)项要求。
2、获得国家认可的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具有优秀的业务业绩,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报考者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返回原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 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专业技能突出,经应聘单位同意并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资格的专家推荐,返回原单位就业的人员和技术职称。 人员。
3、符合我院管理学院注册资格审核条件。 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审核程序请咨询管理学院)
(六)我校招收各专业、各领域推荐全日制学生(125100工商管理专业除外)。 保送生资格审核确认、申请、录取、备案和公开等相关工作必须通过教育部“推荐服务系统”进行。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通过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查询我校招生规定和专业目录,填写申请意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书。 最终推荐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登记以“推荐服务系统”记录信息为准。
其他未涵盖的申请情形和条件,请参阅教育部相关文件。 若申请条件发生变化,请参阅教育部相关文件。
3. 学术体系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 在职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4. 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和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和各省规定的时间为准。
五、学费标准及奖学金政策
1.学费标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研究生学费标准(参见合肥工业大学信息公开网《管理收费标准公示表》),一般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 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年12000元,部分专业学位专业(MBA、MPA、工程管理、金融学、新闻与传播学、应用统计、光电信息工程、网络与信息安全、综合电路工程、软件工程等)单独列出,实际费用请咨询相关招生学校。
学费如有调整,按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2、奖学金政策: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不含MBA),在规定的修业期限内并按要求完成人事档案的,可享受国家奖学金每年7200元; 学业奖学金依据《合肥工业大学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及各学院评审细则执行,具体可咨询相关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其他国家奖学金政策学校其他研究生奖学金政策可在合肥工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学工在线)查询或咨询相关学院。管理学院详见《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奖学金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6. 特别说明
1.提醒考生报名时注意所申请专业的学习方法。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全日制学习)和非全日制(非全日制学习)。 学习方法一经确定就不能改变。
2.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包含推荐免试的推荐研究生数。 最终考试招生计划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发的招生计划数、实际免试保送研究生人数等因素进行调整。
3、我校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为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考生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并注明定向就业单位。
4、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报考全日制考试。 单项考试招生专业为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人(计划招生14人)、工商管理120200人(计划招生6人)。 其他专业不招收考生参加单独考试。
5、申请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申请全日制学习项目。 其中,退役军人专项计划复试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自主确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初试成绩要求在参考国家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确定; 目录公布的各专业学位类别、各领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和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专项计划的考生,学术类专业不予录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军人专项计划考生按照复试全部考生总成绩和学校专项计划总体方案录取。
六、2023年,我校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智能学院)、光电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光电研究院)、工业与装备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工业技术研究院)、汽车工程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汽车工程研究院),交叉学科研究院招生计划下达相关学院统一招生,相关学院自主招生根据考生意愿和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考生拟录用单位。
7、目录中专业代码前标注“▲”,表明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专业名称前加“★”,表明为独立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
8、2023年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初试科目要求)、初试科目大纲及书目、复试科目要求、复试大纲及书目考试,将通过我校考研招聘网站()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看网站。
9、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次试题和复习材料。
10、其他招生政策按照《202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执行。 国家招生政策如有调整,我校将及时在学校研招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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